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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登记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25 阅读:844次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登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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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委),南昌市、赣州市、宜春市行政审批局,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

     为深入推进全省住建行业“放管服”改革和“五型”机关建设,打造“四最”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设工程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努力实现相关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一次采集、全省通用”,推动有关行政事项“只跑一次,最终实现一次不跑网上办”,推行电子证书,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实名制信息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安排及登记人员范围

  (一)登记时间安排

  2019年1月28日起,全省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前,需先完成实名制信息登记。实名制登记是需要较长时间逐步完成的工作,开始阶段参加登记人员较多,各地主管部门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办理业务前组织人员分期分批完成实名制登记。不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和人员,可不必在近期集中登记。

  (二)登记人员范围

  1、省内建设工程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从业人员:

  (1)建设工程企业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等。

  (2)相关从业人员包括:

  ①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各类注册执业人员;

  ②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各类岗位证书(或考核证书)的人员:安全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施工现场专业岗位人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试验检测人员、技能鉴定技工人员、现有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人员等;

  ③在本省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并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④不在上述范围内,但办理建设工程行政审批业务过程中需提供的有关人员。

  2、在我省承揽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外省建设工程企业,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时需提供的相关项目人员。

     二、登记信息主要内容及流程

  (一)个人身份信息登记

  由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到实名制信息采集点(我厅已免费为各市、县发放了一批采集设备,各地实名制信息采集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通过实名制一体机登记个人身份证以及人像信息,人证比对通过后即采集入库。

  (二)个人基本信息登记

  从业人员完成个人身份信息登记以后,需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登记。具体办法如下:

  方法1:使用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完善。个人登陆http://zjy.jxjst.gov.cn,进入“江西住建云平台”,选择“个人服务平台”登录,在登陆窗口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的后6位),登陆成功后,按要求完善手机认证、个人证件照、学历信息、工作履历等个人信息,并确认提交。

  方法2:使用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信息完善。使用微信搜索“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或扫描小程序二维码直接访问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小程序。微信登录并授权后,通过人脸识别完成微信账号与个人身份证号码绑定。绑定成功后,可按要求补充完善个人证件照等信息。

  具体系统操作说明可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的帮助中心查找个人服务平台的操作说明文件详细了解。

  (三)聘用关系登记

  个人身份信息和基本信息登记完成后,企业和从业人员经双向确认进行聘用关系登记。企业访问“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凭原“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CA锁,登录“企业服务平台”,输入聘用人员个人身份证号,填写合同聘用期,并发起聘用关系登记请求;聘用人员本人登录“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小程序”(人脸识别),确认聘用关系无误后,完成聘用关系登记。

  个人同时只能与一家企业登记唯一聘用关系,企业及人员必须严格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登记真实聘用关系。此次登记的聘用关系将与我厅“四库一平台”数据库关联,自动匹配注册类人员、现场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及其他现有证书人员信息,如聘用关系与证书登记企业信息不一致,将影响个人证书使用及企业业务的办理。

  聘用关系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生解约或续约的,须及时登录“江西住建云”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变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实名制信息登记工作旨在强化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和行业服务,事关深化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五型”机关建设,事关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切实利益。各地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周密组织所辖建设工程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完成实名制信息登记。

  (二)统筹组织。实名制信息登记涉及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类别多,内容多、任务重,各地要加强调度,做好服务,统筹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时间表,切实指导所辖各类企业和相关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登记,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确保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不乱。

  (三)加强监管。此次登记过程中,相关从业人员必须本人持证件原件办理,聘用关系必须严格依据双方劳动合同登记,不得弄虚作假。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要确保所登记信息真实有效,各地主管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监管,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登记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我厅相关部门联系:

  厅人教处:向恭水 0791-86219053

  厅建筑监管处:胡娟 0791-86225759

  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余海浪 0791-86222981

  厅行政审批处:赖玮 0791-86223771 纪煌达0791-86215289

  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胡泊 0791-88366285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舒培、邓红、刘鹏 电话:0791-88319060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陈跃华 0791-86270722

  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刘洋 0791-86250069

  省建设信息中心:罗烈、王云柯、江菲 电话:0791-86382587

  技术支持单位(安徽德拓信息科技公司):张道威、黄圣洛 电话:15270951399、1997007233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124

附件: 实名制信息采集点地址、联系方式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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